大运河申遗之路

日期:2018.07.04 点击数:1458

第五部分:申遗之路


2005年7月10日至1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发布关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最新版《行动指南》,将遗存运河和文化线路作为新的世界遗产种类列入其中,大运河申遗正式启动。大运河申遗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部门和牵涉地区最多的申遗工程。从2006年起到2014年6月成功,走过了八年申遗之路。


On July 10, 2005 to 19, the latest edition of “Guide to Action”of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was released by UNESCO. It reads that the canals preserved to be used and their culture should be listed in the world heritage status.  By then, the Grand Canal bidding for world heritage status Officially launched. That job involved the most departments and the most areas compared with other similar bidding job. It has taken eight years to bid for world heritage listing from 2006 to 2014.


第一单元:“运河三老”

2005年12月15日,被世人称为“运河三老”的著名专家学者郑孝燮、罗哲文、朱炳仁以《关于加快京杭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为题,联名致信18个运河城市的市长,呼吁加快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认为:“站在历史的高度来看,京杭大运河的价值和风貌千万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断流。” 


郑孝燮(1916年生),辽宁沈阳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设置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主要倡议人之一。长期致力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实践、教育和科学研究。在研究探讨中国城市规划的历史和理论、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文化古迹等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对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倡建及其规划和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罗哲文(1924—2012),四川宜宾人,中国古建筑学家,国家文物局已故古建筑专家组组长。1940年考入中国营造学社,师从著名古建筑学家梁思成、刘敦桢等。1946年在清华大学与中国营造学社合办的中国建筑研究所及建筑系工作。1950年,先后任职于文化部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文物档案资料研究室、中国文物研究所等,一直从事中国古代建筑的维修保护和调查研究工作。

朱炳仁(1944生),浙江绍兴人。清同治绍兴“朱府铜艺”(被国家内贸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四代传人,被中国文联及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铜雕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唯一传承人,被誉为“中国当代铜建筑之父”,他独创的熔铜艺术开创了“熔现实主义”新流派,他还以铜为精华创建了中国唯一一座江南铜屋——朱炳仁铜雕艺术博物馆。


第二单元:中国运河申遗记事

2006年 3月,5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应高度重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启动申遗工作》提案,呼吁启动对京杭大运河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并在适当时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06年 5月,全国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考察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活动情况,对运河全线进行调查研究。24日,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研讨会发表了《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杭州宣言》。标志着中国大运河申遗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2006年 6月,京杭大运河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 10月,北京通州举办了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 

2006年 12月,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原先榜上无名的京杭大运河列在首位。 

2007年 4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做好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 

2007年 6月,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协调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旨在全面推动大运河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并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大运河申遗工作协调机制,为大运河申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007年 9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发文,确定扬州市作为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牵头城市。同时,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在扬州大运河东关古渡正式揭牌,标志着大运河申遗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中国大运河沿线20余个城市的市长签署《世界运河城市可持续发展扬州宣言》,明确提出“尽一切可能,把科学合理地保护、利用运河,促进运河与城市和谐发展作为神圣使命和永恒目标”。 

2008年 3月,国家文物局在扬州召开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暨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研讨会”。会议建立大运河申遗城市联盟,达成“大运河保护与申遗扬州共识”。会议决定把通往河南洛阳的隋唐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一并整合进来,将“京杭大运河申遗”改称为“中国大运河申遗”,涉及城市扩大到33个。 

2008年6月,全国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分三路追踪考察浙江、江苏和山东的大运河沿线,以加强和协调各城市申遗各项筹备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并通过调研扩大申遗城市的范围,保持运河线性文化遗产的整体性。 

2008年9月,国家文物局和扬州联合申遗办在扬州召开“大运河遗产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大运河沿线30多个城市代表及相关专家出席会议,共享课题研究成果,共同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008年11月,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组织成立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学科构成包括文物、历史、遗产保护、水利、交通、规划等方面。联合申遗办将以学术会议或其它形式,组织举办与大运河申遗有关的科研活动和专家论证,积极有效地推动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

2009年3月,大运河规划编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浙江8省(直辖市)文物部门、5家规划编制单位、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处、大运河联合申遗办的代表与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会议。8个省(市)文物部门负责人与承担分段规划编制的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古建保护研究所等5家规划编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省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会商小组成员单位的省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或代表近40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工作制度》、《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09—2010年工作计划》等文件,大运河申遗正式进入启动和准备阶段。 

2009年6月,国家文物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大运河遗产第一阶段保护规划预审专家咨询会。会议就第一阶段保护规划的规划框架、规划目标、遗产构成、价值评估、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遗产点遴选、规划文本及图纸体例、规划分期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2009年8月,国家文物局发出《关于加强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运河遗产点遴选工作全面启动。 

2009年9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至2014年是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9年到2010年的启动阶段,第二阶段是从2011年到2012年的保护、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是从2013年到2014年的申报阶段。 

2009年10月,由国家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无锡市人民政府主办,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政府、无锡市文化遗产局承办的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无锡峰会在无锡举行。会议以“中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复兴的思考与实践”为核心内容,围绕运河传统文化和城市现代文明相辅相成、文化遗产继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同步的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2010年1月,“2010年中国运河年”活动启动,以北京、天津、沧州、德州、泰安、聊城、济宁、枣庄、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嘉兴、杭州等京杭大运河沿线城市为主要合作伙伴,活动内容包括:文艺活动、学术活动、创意活动、评选活动、社会活动等。 

2010年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级会商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文化部召开。会议总结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要求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加强法规建设,遴选申遗预备名单,加快推进保护、整治、落实经费保障,全力以赴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 

2010年5月,大运河全线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启动。大运河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工作组从北京出发,沿运河考察淮安、扬州、镇江、嘉兴、杭州等各地遗产点。2010年内,中国完成大运河全线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任务。 

2010年7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会议在运河名城扬州召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人汇报了大运河总体规划编制、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工作思路和工作进展情况,大运河沿线代表城市介绍了大运河遗产点段保护、展示及周边环境整治典型案例。 

2010年9月,2010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运河名城专家论坛举行。国内外运河专家围绕大运河核心价值的认定、申遗技术路线、保护管理等问题,共同探讨中国大运河申遗以及保护工作。 

2010年11月,国家文物局召开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专家会议,通过集体评审产生了列入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的推荐项目。 

2011年 3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各部门、各省市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计划,原则通过了《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希望进一步做好《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及其立法重要性的研究与沟通。 

2011年 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首批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对外公布,包括了8个省35个城市的132个遗产点和43段河道。以此次会议为标志,大运河申遗启动与准备阶段基本结束,正式进入“提速”的第二阶段,并为第三阶段的最终申报打下基础。 

2011年 9月,第五届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上,各国、各方专家再聚扬州,围绕大运河遗产的核心价值、各自所在城市申遗的成功秘诀,以及如何让这条历史河流焕发全新时代功能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2012年3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12—2013年行动计划》和《中国大运河遗产监测和档案系统建设方案》,决定由会商小组印发。同时,请国家文物局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继续研究、完善《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稿,并将制定部门规章与出台地方法规、规章相结合,以适应大运河申遗和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2012年3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商定2013年1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同时,大运河申遗城市联盟向大运河沿线35个城市发出《大运河遗产保护联合规定》倡议书,倡议共同遵守《规定》,用世界遗产理念保护管理大运河遗产,规范大运河遗产利用行为。 

2012年4月16日至24日,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全国政协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调研组23人,考察大运河山东、江苏和浙江的保护和申遗工作,出席了分别在三省召开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座谈会。2012年5月22日至6月1日,调研组对天津、河北、河南、安徽四省市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进行考察。 

2012年6月18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大运河首批申遗点段专家评审会,研究论证大运河申遗文本的核心内容,评审推荐大运河首批申遗点段。

2012年8月14日,文化部第54号令公布《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并定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主管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并与国土、环保、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合作,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工作,依法与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合作开展工作,并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标志着大运河申遗工作进入依法保护阶段。 

2012年9月26日,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暨世界运河大会在扬州举行,来自23个国家、14条著名运河沿岸城市以及内河航道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专家出席会议。来自大运河沿线的8省35个城市共同签署《大运河遗产联合保护协定》。该协定共18条,从签署之日起生效。按照大运河申遗时间表,2013年8月前所有大运河遗产点段完成准备工作,并接受国际专家的现场评估。力争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12年10月,大运河申遗宣传片正式投入拍摄。摄制组10月16日从北京出发,历时20天,先后对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7个省市的上百处遗产点段进行了拍摄,计划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的拍摄任务,与申遗文本一并递交联合国进行审核。

2013年1月,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遗产中心正式提交中国大运河申遗文本。

2013年6月,完成遗产本体保护、环境整治、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工程;建立大运河遗产国家监测系统;建立大运河遗产省、地市级监测系统;完成大运河遗产点段的展示工程,在大运河遗产区域或相关博物馆展示大运河遗产点段的价值、历史沿革等重要信息。 

2013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出专家莉玛·胡贾(印度)和姜东辰(韩国),分两个队伍南北相对考察共31个申报点,汇聚总行程11天。

2014年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将中国大运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成为中国第32处世界文化遗产和第46处世界遗产。遗产点段分布在中国2个直辖市、6个省、25个地级市,包括河道遗产27段,总长度1011公里,相关遗产共计58处。其中包括河北的“两点一段”:沧州东光县谢家坝、衡水景县华家口夯土险工以及南运河沧州连镇谢家坝至德州四女寺枢杻段河道。


第三单元:河北大运河申遗记事


2006年3月6日,河北省组成大运河资源调查队,启动大运河河北段文物调查项目。调查队用两年多的时间,对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5个城市大运河沿线进行拉网式调查。在北运河、南运河、卫运河及卫河的调查中发现整理出大运河沿线的古码头、古炮台、古碑刻、古城镇及古村落等遗址325处,附属文物点100多处,衍生文化遗产项目200多处。成为率先启动和完成大运河资源调查的省份。

2007年1月,河北省文物局在沧州市召开了大运河文物资源汇报研讨会,国家文物局文保司领导、考古专家徐苹芳及北京、天津、山东等运河沿岸的城市代表70多人参加会议。

2007年5月4日,河北省文物局在沧州召开邢台、衡水、沧州、廊坊四市大运河申遗协调会,协调部署河北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8年8月,河北省抽调保护规划业务骨干力量,着手制定《中国大运河河北段遗产保护规划》及市级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规划》要求所有遗产点都要划定出各自的保护区,运河河道、与大运河有关的村镇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等也被列入了保护规划范围内,大运河形成一条线性的文化遗产长廊。

2009年6月,河北省规划编制工作组,完成了大运河沿线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廊坊五个城市的市级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并通过了省级论证。

2009年12月28日,河北省文物局在沧州市设立河北省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负责协调廊坊、衡水、邢台、邯郸4个运河沿线城市,并按照中国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做好大运河与申遗相关的日常组织、协调、调研和联络工作。

2010年,河北省运河流经五地市,各自通过了中国大运河河北各段遗产保护规划。包括保护规划文本、保护规划图纸、保护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四个部分。

2010年8月,中国遗产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侯卫东带领中国大运河遗产点段遴选专家组一行7人到河北考察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

2011年2月-5月,沧州、廊坊、衡水三市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河北省古代建筑研究所制订了《马厂炮台保护加固工程方案》、《连镇谢家坝保护加固方案》、《红庙金门闸保护加固工程方案》、《华家口夯土险工保护加固方案》,11月获国家文物局批准,落实了维修保护经费。

2011年3月29日,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原则通过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河北省马厂炮台及军营遗址、捷地分洪设施、东光码头遗址及沉船点、连镇谢家坝、郑口挑水险工、华家口夯土险工、油坊口码头、红庙金门闸遗址8处遗产为立即列入项目,大名府故城、泊头清真寺为后续列入项目。

2011年6月,河北省文物局制定了《河北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倒计时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大运河河北段保护和申遗任务目标、进度和责任人。

2011年7月12日,河北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成立并在石家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部署了按照倒计时工作方案进行的各项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任务。 

2011年11月8日至9日,由国家文物局遗产处处长唐炜带队,国家文物局遗产处黄晓帆、中国文化遗产院工程所副所长张瑾等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察小组,到河北考察中国大运河河北段申遗河道及遗产点保护工作。

2012年4月25日,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衡水市召开,会议通报了河北省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情况,部署了大运河遗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作。

2012年5月-10月,马厂炮台及军营遗址主炮台、东光连镇谢家坝、红庙金门闸、华家口夯土险工完成了保护维修加固工程,使大运河重要遗产点本体得到有效保护。

2012年8月,河北省政府公布了《中国大运河河北段遗产保护规划》,将大运河河北段56处文物遗址点、10项非遗项目列入省级保护规划。

2013年3月,扬州会议最终确定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首批遗产点段”名单,河北省文化遗产点段为:沧州市东光县谢家坝、衡水市景县华家口夯土险工、南运河沧州-衡水-德州段河道。

2013年5月-6月,大运河河北段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部署完成,并联合川大智胜公司完成数据填报人员培训。

2013年6月8日,沧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志愿者活动在大运河畔举行启动仪式,全市110名志愿者参加了第一次志愿者活动。

2013年6月-8月,大运河河北段申遗河道保护及展示段工程完成。清理了遗产点段柴草杂物、生活垃圾,进行了3个月的维护、检修及铺设连镇段、吴桥段堤顶砖路;设立遗产保护碑6座、国保标志碑2座、指示碑10座、遗产区保护界桩40个、缓冲区保护界桩20个,制作遗产说明牌4个、解说牌10个。

2013年9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委派国际专家莉玛·胡贾女士(印度籍)对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估,河北省文物局在沿线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大运河沧州-衡水-德州段南运河遗产区迎检工作。

2014年6月22日,大运河成为中国第32处世界文化遗产和第46处世界遗产。遗产点段分布在中国2个直辖市、6个省、25个地级市,河北省的“两点一段”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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