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管理办法2月10日起实施

日期:2013.02.01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出版日期】2013-02-01

【简介】本报讯(通讯员李洪兵记者耿文博)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获悉,《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管理办法》将于2月10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通过苏北运河船闸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志,随船携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签证簿》、《船舶营业运输证》等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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